打着低价租金、水电优惠的旗号,男子在社交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等客户感兴趣“上钩”后,他先向房东短租下了房子,接着自行准备合同,与客户签订长期合同,从中套利,利用这个方法,男子一连骗取了7位租客,牟利40余万元。
近日,李女士通过自称为房产中介的吕某,租了一处租金为12000元的酒店式公寓,根据合同“付六押一”的要求,李女士向吕某支付了84000元,然而没住满一个月,就收到了来自房东让她补交租金的提醒。
非常困惑的李女士立即联系了吕某,可对方却以正在处理为由,多次拖延,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先行垫付租金,未曾想到,此后租金问题一直未解决,吕某更是直接“失踪”,求助无门的李女士只能向长宁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
民警调查发现,李女士最初是通过社交平台上的贴文与吕某结识,贴文中吕某自称有优惠房源。然而民警在向相关公寓查证后发现,他们并未委托吕某对外出租房屋,公寓实际为吕某“付一押一”短租租下后,再另行出租。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还发现另有6人被吕某以相同的方式骗取房屋租金。在充分掌握犯罪证据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抓捕工作,并最终于6月初在火车站将正欲出省的吕某缉拿归案。
据吕某交代,他此前曾从事过房屋中介的工作,离职后没有收入,自己又开销很大,所以想到了通过“出租”房屋骗取租金,以“低价房源”“优惠水电”等方式吸引顾客“上钩”。
由于并未被相关公寓委托出租,吕某会自己先行“短租”房屋,而后在自身不具备合法转租条件的情况下与受害者签订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长租”合同,以此骗取差价。截至案发,共计有7名受害者被骗取40余万元,均被吕某用于日常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长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房屋买卖、租赁一定要通过正规中介、平台进行,切勿轻信“优惠”“低价”信息,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