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渠道购买原始股,保证半年后每股赚取100元。”靠着这样的说辞,李某在某知名互联网公司上市前夕,在熟人圈里挑选“有实力”的中老年人士下手,骗取170万元。而李某却将骗到手的钱财大肆挥霍,用来给游戏充值、打赏女主播。
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没收涉案手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50多岁的王先生事业有成,平时对投资颇感兴趣。2021年2月,朋友李某在与他聊天时,李某透露自己能拿到保安公司的营业执照,并询问其是否有兴趣投资。考虑到李某是其相熟多年的朋友公司的合伙人,平时处处表现很像一个成功人士。王先生便陆续给李某转账了100万用于打点关系和经办公司。
同年4月,王先生再次受李某的邀请前往火锅店聚餐。觥筹交错之际,李某向在场的朋友表示,眼下某知名互联网公司上市在即,自己认识另外一家知名企业的老板,有渠道购买该互联网公司的原始股。李某信誓旦旦地保证:“只需等待半年,等到10月份就能卖出提现,每股可以赚100元”。
王先生和其他朋友觉得此事虽有利可图,但出于谨慎,决定还是回去再考虑一下。没过几天,李某又约王先生等人出来打高尔夫球。在球局上,李某之前提到的某企业老板也现身了。李某与其表现得十分熟络,并当场请求:“我的事情请你多帮忙照顾下”。见此情景,王先生和其他朋友都以为“事情”指的是购买原始股,不由得对李某更加信任。
球局过后,王先生和另一个朋友张女士分别向李某转账了80万元、90万元,用于购买原始股。约定提现的日子很快到来,王先生满怀期待地联系李某,希望能拿回本金和回报。但李某的回答却是:“在抓紧处理,该股的趋势很好,还需要耐心等待,回报会更大。”
王先生虽然暂时被李某的说辞稳住,但还是保持着警惕之心,催促着李某还钱。几天后,李某又向王先生和张女士等人发来了一张面额600万元的银行转账单,作为自己向他人购买原始股的凭证。但几经辨认后,王先生发现这是一张假的转账单,便气冲冲去到李某办公室与其当面对峙。迫于压力,李某承认了其实自己并没有认购某互联公司原始股,也没有为王先生经办保安公司,并坦言将那些投资款都花在了吃喝玩乐、打赏主播上面。
东窗事发后,李某陆续向王先生及其他被害人退回人民币165万元。但面对李某还未补上的巨额窟窿,王先生等人只好报警。截至案发前,李某尚有105万元没有归还被害人。
到案后,李某供述自己是从网上了解到某互联网公司即将上市,“我觉得可以在这个股票上面做点文章来赚钱。事实上我不认识这个公司的高管,当时球局上来的那个人也不是企业老板,我也没有内购股票的途径。”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105万元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最终被判处上述刑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