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周到君 2022-12-26 来源:周到上海 国家卫生健康委26日晚发布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周到君 赞一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