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联合宝山区知识产权局、宝山区司法局,举行宝山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暨“宝山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启动仪式,并发布《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22年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据了解,“宝山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是上海市首个由法院、司法局、知识产权局共同启动成立的专业性的知产纠纷调解平台。
事实上,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如果处理得好,有时可以促成争议各方达成合作协议,实现各方共赢,这也是知产纠纷调解率较高的原因。《白皮书》显示,今年以来,上海宝山法院已审结的知产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超过80%。

那么,如何让知产民事纠纷中剑拔弩张的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化纷争为商机”?
在“原告张某诉被告上海宝山哈贝幼儿园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上海宝山法院就通过调解工作,尽量促使争议各方寻求共同利益,,让双方从对立到双赢,起诉商标侵权后,反而达成商标转让和解协议。
这起案件中,原告张某系“哈贝”图文组合商标的商标权人,核定商标使用范围包括教育培训类。
某日张某发现,“哈贝幼儿园”的门牌、宣传栏、招生简章、园内诸多物品等大规模突出使用“哈贝”标识,哈贝幼儿园开展的服务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相同。
于是,张某把哈贝幼儿园的经营者上海宝山哈贝幼儿园有限公司(简称哈贝公司),以及该公司的唯一股东——上海众峻海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峻海望公司)诉至上海宝山法院。
原告张某认为,哈贝幼儿园未经其授权许可使用“哈贝”标识的行为,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极大阻碍了原告品牌的市场发展,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涉案商标专用权。被告哈贝公司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其股东被告众峻海望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诉请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各类损失203万余元。

本案审理过程中,因原告对涉案商标的使用范围非常有限,而被告开设的哈贝幼儿园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且有大量学生在园就读。考虑到原告的诉讼风险及被告教育行业的特殊性,经法院居中协调,原告愿意将涉案两个商标转让给被告。
经过双方多次协调沟通,终于就和解方案的金额及分期付款的时间节点达成一致。又因商标转让涉及多项重要文件,双方信任基础薄弱,而原告又身居外地,最终由法院充当中间人,约定由原告将商标转让的所有材料放置于法院保管,被告确认材料无误并支付首期款项后,法院再将商标转让文件交予被告,并由被告办理后续商标转让事宜;商标转让手续完成后,被告支付剩余款项。
据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案中,原告起诉被告商标侵权,本来两方处于对立状态,但法院在审理中,敏锐的捕捉到双方真正的意图,发现诉讼背后纠纷的实质,寻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据此提出可能可行的和解方案。经过法院多次居中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商标转让的和解协议。原告避免了可能的诉讼风险,且能收获一笔商标转让费,使得“闲置”的商标发挥最大的价值;被告支付一定的对价,避免了更名的风险,购买涉案两个商标专用权后,也一劳永逸的避免了以后可能出现的商标侵权纠纷,将不利影响最小化。
双方从对立走向合作,“化干戈为玉帛,化纷争为商机”,实现了“共赢”。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姚沁艺 胡明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