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笔订单介绍人都是销售经理配偶,餐饮公司发现猫腻后报警

以妻子名义虚构业务的介绍人或客户方代表,一销售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介绍费、营业收入差价返还款共计10.6万元。2022年9月27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的被告人邓某某提起公诉。

被害单位系一家餐饮公司,2021年上半年,公司在对销售部业务的订单进行审计时,发觉有16笔订单介绍人署名都是“刘女士”,公司联系留下的电话号码后,发现该女士是销售部负责人邓某某的配偶,遂报警。

邓某某系该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主要负责场地对外租赁会议、活动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以及签订相关活动协议。

据了解,从客户的接洽、面谈到签订相关活动协议、活动操办、结算签单全流程都由销售部负责。被害公司规定,如果签约客户是通过介绍人找到的,成功签单后,介绍人可以得到相应的介绍费。但公司规定如果介绍人为企业内部经理级别以上的,则不能得到该介绍费。

邓某某明知自己是经理级别,不能获得该笔介绍费,便想出以其妻子刘某的名义,向公司虚构刘某为业务介绍人,从而侵吞该笔费用。此外,邓某某还利用公司设有营业收入差价返还款,即给每一笔成交订单中对方客户相应返还优惠,向公司虚构其妻子刘某为客户方代表以侵吞该笔款项。

公司不会找介绍人或客户方代表核实这笔钱款,因此我就想可以通过虚构的方式,将这些钱款占为己有。”

邓某某到案后交代。经审计,至2021年3月,邓某某共侵吞公司10.6万元人民币。案发后,邓某某向公司退赔全额赃款,并取得谅解。

2022年10月21日,法院依法判处邓某某犯职务侵占罪,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表示,邓某某在固定工资的基础上,只要成功签订活动订单,可以拿到一定比例的提成,此外,其作为部门负责人,还可以获得部门所有业务的一定比例提成。但邓某某却因为自己的贪欲,仍想从介绍费、返还款中薅羊毛。

检察官也提醒企业,一方面要加强员工普法培训,另一方面,也要完善企业内部流程与制度,并且定期对企业财产进行审计,以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吴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