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0月28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开放合作,回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定位和使命迭代升级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促进商务区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2009年7月,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开发建设虹桥商务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推动建设中央商务区,增强服务长三角、联通国际的枢纽功能。
2021年2月,国务院批复《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方案》明确“一核”“两带”功能布局,虹桥商务区升级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并作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核心承载区承担了新的发展重任和使命。
《条例》共九章六十九条,根据《总体方案》,以“强化国际定位、彰显开放优势、提升枢纽功能”为主线。围绕建设国际化中央商务区,着力构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着力提高综合交通管理水平,提升服务长三角和联通国际的能力等方面,结合本市实际,对商务区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保障等作了明确和规范。
(一)优化商务区管理体制设计,促进“一核”“两带”协同发展
明确市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责推进商务区建设发展,所在地四区政府按职责、结合本辖区产业特色推进相关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商务区管委会职责和工作机制,突出商务区管委会在区域整体规划、开发建设计划、管理标准制定、服务流程优化、政策制度创新等方面的职能。此外,设立专门条款,对推动实现“一核”“两带”协同发展,形成跨区域协作新格局,助力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作出规定。
(二)高标准编制区域规划,合理布局产业项目
明确商务区规划管理工作体制,对商务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商务区所在地四区政府协同配合,做好商务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的编制、报批工作作出规定,发挥区域规划在打造国际化中央商务区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建设高标准的国际化中央商务区,打造总部经济新高地
以商旅会展等为代表的现代高端商务服务业是商务区的发展重点。为推动商务服务往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条例》从打造总部经济新高地、服务进博会、会展与产业联动、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方面作规定。
(四)发展新型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建设开放共享的国际贸易中心
为落实《规划纲要》和《总体方案》中关于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的要求,《条例》对打造全球数字贸易港,推动进博会相关制度常态化、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作了规定。特别是围绕加强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支持引进境内外先进医疗机构、探索相关领域制度创新等作了规定。还明确了商务区管委会应当定期编制、发布反映金融与贸易便利化程度、区域贸易活跃度、会展活动影响力等的“虹桥开放指数”报告。
(五)着力提高综合交通管理水平,打造联通国际国内综合交通新门户
为进一步夯实商务区“大交通”功能基础,强化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核心功能,打造服务长三角、联通国际的畅通便捷综合交通门户,《条例》对优化虹桥国际机场航运功能,发展航空服务业,促进长三角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推进智能交通建设等作了规定。
(六)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构建商务配套和生活服务体系
为推动商务区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便利完善、生态空间舒适宜人,《条例》对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服务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联系亚太、面向世界、辐射国内的重要商贸流通中心,布局一批国际化重大文化体育项目,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虹桥,统筹指导海绵城市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等作出规定。
(七)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大与长三角其他区域的联动力度
为更大力度地促进长三角区域的协同发展,发挥商务区引领发展的示范作用,《条例》设置“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章,对推动公共服务共享,设立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投资基金,建设长三角区域城市展示中心等作出规定。
(八)强化服务与保障,明确各项保障措施
为促进商务区建设与发展,《条例》从用地支持、资金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吸引、教育投入等方面明确了全方位的保障措施。比如,建立与商务区发展相适应的用地保障机制,鼓励工业、仓储、研发等产业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实施商住用地动态调整机制。比如,支持商务区在创新会展活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先行先试。比如,打造人才高地,为境外人才居留、执业、子女教育,以及国内优秀人才引进等提供政策支持。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何雅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