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装修生意的孙老板最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热情介绍了几个有装修意向的客户,仅需支付一点信息费就能与客户洽谈,孙老板果断付钱,不料这送上门的生意却并不好做……
2021年8月,孙老板接到刘某的电话,其声称自己在家装网站工作,手里有一些有装修意向的客户可以推荐给孙老板,但需要孙老板支付700元信息费。后续若孙老板谈成了装修项目,刘某要再收取装修费的3%作为佣金,但不成的话信息费也不能退。
花费几百块说不定就能做成一单生意,想到这里,孙老板加了刘某的微信,并最终选中了刘某推来的三个客户,支付了共计2100元信息费。
之后,刘某就建了一个微信群,客户李先生在群里表示他的新家与孙老板装修公司离得很近,所以他曾见过孙老板的装修公司,这让孙老板觉得此事靠谱了很多。
随后,孙老板便多次联系李先生,双方约定好周末在李先生家见面量尺寸,但当天孙老板却联系不到李先生,再去找刘某时他才发现自己已被拉黑。惊觉被骗的孙老板当机立断决定报警。
经调查,刘某并无从事装修中介的相关合法手续与固定工作场所,平时他会通过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来搜索装修公司,再联系上面预留的电话,谎称是做房屋装修中介的,可以为对方介绍客户,有意向的老板可以与他加微信详谈。
为了更像模像样一点,刘某从网上搜索了模板,自行编造了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装修房屋地址,有时他也会用自己的微信小号伪装成有装修意向的客户,例如介绍给孙老板的李先生就是刘某假扮的。事实上,孙老板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刘某以此手法骗取了四人共计5400元。
经审查,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客户信息骗取派单信息费,其行为构成诈骗。2022年9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9月29日,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各商家,无论是否从事装修行业,如遇以提供客户信息为名先行索要信息费且不成功拒不退款的,请务必提高警惕,在未核实清楚对方身份时,不要轻易支付任何费用,以防上当受骗。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