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积极履行国有企业“三个责任”,不折不扣将房租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通知》提出,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确保应减快减、应减尽减。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减租工作,切实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尚未开展减租工作的企业,不得观望不作为,不得层层等通知,要积极主动作为,按照现有政策要求,立即制定方案措施,从速落实,抓紧将减租红利惠及租户;已开展减租工作的企业,要以“不漏一租户、不少一分钱”的高标准要求,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重点检查减租对象范围是否完整、减租期限是否准确、减租金额是否足额落实到租户。各中央企业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任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任务,并于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报送减租工作总结。
针对股权多元化子企业减租难问题,国有股东要积极与其他股东沟通,尽力争取支持;针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减租难问题,“一房东”国有企业要研究减租政策直达实际承租人的政策申领机制,“二房东”国有企业要将已享受的减免租金和对应转租差价一并减免,未享受减免租金的要将规定期间的转租差价率先减免;针对不符合减租对象条件的困难企业或有关市场主体,要带着“温度”落实政策,耐心解释取得理解,在能力可及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
同时,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督促指导所属企业认真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解决承租人问题,并举一反三,不断优化完善工作举措。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密切跟踪中央企业减租工作进展,对减租工作落实不力、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将进行严肃通报并约谈有关负责人,问题性质严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周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