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将有团体标准:还原菜点色香味,菜名通俗易懂,标明净含量和食用方法

省去采购食材的烦恼,免去烹饪的步骤,“热一下就可以”的预制菜走红,逐渐成为民众餐饮消费的新模式。不过,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评价也褒贬不一。

为了规范预制菜制作加工,保障菜点质量及服务,近日,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联合三省一市餐饮协会共同推出团体标准《长三角预制菜点质量及服务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为预制菜“立规矩”。目前,该标准正面向公众征询意见。

根据《规范》定义, 预制菜点是指食品原料经预加工(如分切、修整、搅拌、腌制、滚揉、成型、调味等)或预烹调(如炒、炸、烤、煮、煎、蒸等)制成,并进行预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菜点,可按照菜点品类、食用方法、加工程度、贮运方式进行分类。

《规范》对预制菜的原料、包装、名称、食用方法、储存方法等各方面作出了规定,指出预制菜“应在标签醒目的位置标明通俗易懂的菜点名称”,标明制作加工日期、主菜净含量、制作加工企业名称等基础信息。同时注明食用方法:即食、加热或烹饪方法,还有常温、冷藏或冷冻等储存方式,以及菜点的保质期或最佳品尝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还对消费者一直关注的预制菜的还原度进行了要求。《规范》中提到的“还原度”包含了色泽、气味、口感、形态、质感、杂质这 6 个方面。其中,对于质感,预制菜应体现菜点应有的质感,如软、嫩、糯、脆、酥、松等;对于形态,预制菜应具有原料加工、烹制后形态特征或符合菜点特定质量要求的形态,无明显变形、残缺或者破损。

此外,在消费者权益保障层面,《规范》还进行了说明,称经营者应畅通与消费者沟通渠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据悉,此次意见征集到 2022年11月 12 日截止。这一团体标准通过后,将有助于指导企业预制菜点的制作和加工,确保质量和服务评价有规可依,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内的预制菜企业均可以自主适用。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