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老伯将路边自行车偷回家,儿子“督促关护”帮父亲减轻责罚

近年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徐汇检察院”)在办理涉老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涉嫌犯罪的老年人,其违法犯罪的背后都与子女给予的精神慰藉、物质支持不够以及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有着一定的关系。64岁的李某某涉嫌盗窃案就是这种情况。

2021年12月,64岁的李某某在回家途中,临时起意将路边停放着的一辆未上锁某品牌自行车骑回家,并放置于小区一处楼门口雨棚下。车辆经鉴定估价为人民币2000余元。被害人报案后,李某某在家中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涉案自行车已发还被害人。

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决定对李某某适用督促关护制度,由其儿子担任督促关护责任人,签署《关护承诺书》,检察院对李某某儿子关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认为关护责任人积极履行关护义务,并配合司法机关对李某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李某某深刻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社会危险性已消除。

2022年8月3日,徐汇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依法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说法:大多数轻微刑事案件的涉案老年人都是初犯、偶犯,违法犯罪发生的背后具有一定家庭因素:长期缺少社会交往,子女关心爱护不足,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年人的“内心焦虑”,加之法治意识淡薄,容易陷入违法犯罪的“迷途”。法律的约束、刑事责任的追究,可以禁止一时的犯罪行为;但要真正让这些涉案的“老小孩儿”改变认知、幡然悔悟,自觉尊法崇法、守法用法,离不开家庭的关心关爱和全社会的引导支持。

为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有效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发生,徐汇区检察院创新设立督促关护涉案老年人制度,对于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的老年犯罪嫌疑人,由其成年子女作为关护责任人签署承诺书并履行关护义务,促进老年犯罪嫌疑人法治意识得到提升,不良行为得到矫治,以此作为适用非羁押措施、案件从宽处理等方面的依据。通过督促关护制度,让子女意识到自己对长辈关心爱护的不足,教育引导子女加强生活照顾、心理抚慰、精神交流,切实承担起赡养的法律责任和尽孝的道德责任,发挥家庭在预防和减少涉老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孙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