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电费飙升,当有人告诉你只要对电表稍加改动,就能“节能”从而少交电费,你会怎么做?近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李某甲等四人散发小广告,帮助他人改装电表,并且利用窃电住户贪图小便宜不敢声张的心理,借机敲诈。最终,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2021年8月,天气像往常一样炎热,王老伯遛弯回家,家门口的一张小广告进入他的视线,上面写着“改装电表,自然走慢”,觉得空调电费太高的王老伯有些心动,随即拨通了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在电话中对方称只收取100元就可以帮王老伯“全部搞定”。
当天下午,“改装电表”的男子来到了王老伯家中,胸有成竹地向王老伯保证经过他改装的电表绝对省钱。拆卸下电表后,他询问王老伯少走60%的电够不够,之后该男子声称改装操作涉及工作秘密,将王老伯支走,捣鼓了几分钟后就跟王老伯说大功告成。
就在王老伯准备支付之前电话中约定好的100元钱时,原本热情的“电工师傅”换了一张面孔,突然张口索要3500元,凶神恶煞地威胁王老伯说如果不给钱,他就不走了,不仅会向供电部门举报王老伯偷电,还会找人收拾王老伯,说罢就叫了另一名男子来到王老伯家中,两人将王老伯围住。
上了年纪的王老伯担心自己势单力薄,就拨通了自己儿子的电话,让儿子与对方交涉,但对方怎么也不肯改价格,王老伯的儿子在电话中听到自己的父亲遭受言语威胁,就让父亲先把钱给对方,让对方赶紧走。
但两名男子看到王老伯“这么好说话”,钱包里还有很多现金钞票,第二次又开口要价4400元,还煞有介事地解释称,4000元是要上交给公司,余下的400元是他们两人的劳务费,这个钱今天不给也得给。王老伯心里害怕,就如数给了对方。
经查,“电工师傅”李某甲平时以帮人维修家电为生,从2019年开始偶尔也会帮人改电表挣外快。2020年8月起,他和老乡陶某、刘某、李某乙通过发小广告等方式寻觅改装电表偷电的目标,进而实施敲诈,作案多起,敲诈勒索金额共计一万余元,窃电金额共计五千余元。
2022年初,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提起公诉,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对被告人刘某、陶某提起公诉。
日前,李某甲、李某乙、刘某、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私自改装电表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公共用电秩序,还会造成用电设备的损坏,同时给安全用电带来严重隐患,甚至可能造成火灾、人身触电等严重后果,切勿贪小失大。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费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