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正式成立,长三角城管执法“首违不罚”清单发布

今天,平湖市—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在张江长三角科技城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长三角第一支跨区域联合执法队正式开始实体化运行,是跨区域执法协作的又一个创新。同时,沪苏浙三地城管部门联合制定发布长三角城管执法“首违不罚”清单,这是全国城管执法部门首份跨区域“首违不罚”统一清单。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位于上海西南部金山枫泾镇与浙江东北部平湖市的交界处,是国内第一个跨省市、一体化发展的实践区。因此,在此地成立平湖市—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

过去两年,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城管部门就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从政策层面上分别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发布了三年行计划及首批协作事项清单,并就跨区域偷运建筑垃圾、露天焚烧、乱散发张贴小广告及无序占道设摊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2021年全年,毗邻区域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行动56次,出动执法人员526人,查处各类执法案件78件,此外,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还多次就进博会、花博会、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国际国内重大活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今天,沪苏浙三地城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制定发布了长三角城管执法“首违不罚”清单《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毗邻区域共同遵守“首违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这是全国城管执法部门首份跨区域“首违不罚”统一清单,首批内容涉及生活垃圾、占道经营、未按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等19项内容。

《指导意见》要求,长三角毗邻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检查、执法活动中,初步认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当场或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改正、在《首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第一批)》清单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并对其教育引导,当事人当场改正或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及时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郁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