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领域第一部浦东新区法规诞生,规范和促进文物艺术品交易

8月27日闭幕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文物艺术品交易若干规定》这部浦东新区法规。

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十一部浦东新区法规,也是文化领域第一部浦东新区法规。

规范和促进文物艺术品交易,推动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大都市,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内容。2020年,国家文物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合作协议》,确定由上海启动全国唯一的社会文物领域系统性改革试点

为了充分发挥本市文物艺术品市场的资源优势,依托浦东新区打造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以浦东新区法规的方式提供相应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定》 主要规定了以下事项。

一是关于明确基本要求与政府职责。明确本市遵循守正创新、扩大开放、交流互鉴、科学监管的原则,推动文物艺术品市场高水平开放;规定市和浦东新区政府职责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至第五条)

二是关于设立交易服务中心,规范交易活动 。明确在浦东新区设立上海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服务中心 ( 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为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和艺术品交易提供场所、设施、鉴定等服务 。服务中心依法履行平台管理责任,并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通过其开展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拍卖企业进行管理,确保文物艺术品交易依法依规开展,严守文物安全工作底线。 (第六条至第十条)

三是关于丰富文物艺术品交易形式,培养文物鉴定等专业人才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文 物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活动;鼓励开展文物艺术品在线展示、交易 、定制服务等活动 。加强文物鉴定人才培养, 培养一批适应上海文物艺术品市场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明确经考核合格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可以视同符合条件的文博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四是关于加强监管措施,确保文物艺术品交易安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和文物艺术品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建立文物市场信用信息分类监管平台,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理作出指引规定,并明确服务中心的相关法律责任 。( 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

上海是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的重要节点城市,拥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和资源优势。《上海市浦东新区文物艺术品交易若干规定》的出台,是以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为契机,立足上海打造国际重要艺术品交易中心的战略目标,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进行的制度创新探索,有利于增强上海在文物艺术品交易领域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推动形成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的“上海指数”“上海价格”,打造文物艺术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上海标准”“上海方案”。

《若干规定》将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在8月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介绍了在推动《若干规定》落地实施中的若干重点举措。

下一步,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将加强与国家文物局的沟通,与各方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推动《若干规定》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一、支持创新实践,打造多元化交易模式

围绕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在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前提下,创新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

一是支持浦东新区设立上海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依法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为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和艺术品交易提供场所、设施、鉴定等服务。

二是研究制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明确服务中心的运营主体、主要功能、管理方式、法律责任等,促进服务中心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对通过服务中心开展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拍卖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并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指导服务中心制定相关交易规则,形成政府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管拍卖企业的监管模式,实现服务与管理相结合。

二、培育市场主体,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围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提升社会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研究制定文物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惩戒管理办法。针对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缺乏鉴定人才和现有人员专业适配度低等问题,指导上海市社会文物行业协会定期举办文物鉴定专业技术培训,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合格证书。市场主体在申请文物商店设立许可或者文物拍卖许可证时,取得合格证书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视同符合条件的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物市场新型监管机制。搭建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企业许可、备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以及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情况,评定其信用等级,并作为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的依据,让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

三、推动转型升级,活跃文物艺术品交易

围绕集聚资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深化文物流通领域系统性改革。

一是固化实施文物临时进境“6月×N”制度。“6月×N”制度是国家文物局在“部市协议”中授权上海实施的全国唯一的自贸区保税区内文物进出境创新制度,即可以6个月为单位连续申请文物临时进境延期复出境。实施一年多来成效显著,上海已成为嘉德、保利、佳士得、苏富比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办理文物进出境的首选口岸。后续将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滞留时间每累计满二年再次申请延期复出境时,增加一次实物审核。

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文物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活动。提升保税展示交易整个流程的便利程度,方便保税状态的文物艺术品参与国内交易性展会。

三是推动文物艺术品市场数字化转型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开展文物艺术品在线展示、交易、定制服务等活动。对文物拍卖企业开展的在线文物拍卖活动,通过“一网通办”、告知承诺等方式,简化拍卖标的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周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