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疑心妻子与他人暧昧不清,陈红飞酒后与妻子陆春妹发生争执和推搡,致陆春妹眼部、肋骨受伤。经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陈红飞近日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陈红飞与陆春妹结婚多年,共同抚育子女,但他经常在外地打工,有时几个月才能回家一次。时间久了,他开始怀疑陆春妹与他的堂弟陈红强之间关系暧昧不清,数次无端发生争执。
2020年9月3日,陈红飞从外地回家,当日,他在路上听人谈论妻子与堂弟的关系,情绪激动之下,回到家他立即大声质问陆春妹,陆春妹坚决否认,此时女儿恰好回家,将父亲拉开。
几天后,陈红飞酒后上头,再次与陆春妹发生争执,陆春妹责怪丈夫疑心病太重,陈红飞情绪激动,忽然出手向陆春妹右眼挥了一拳。陆春妹倒地大哭,女儿再次赶到拉住了父亲,但陈红飞挣脱女儿又向妻子挥了几拳。
随后,女儿带陆春妹前往医院就诊,经检查,陆当日被陈殴打至左胸背部外伤、左胸壁软组织损伤。
然而,仅过了一周,陈又一次酗酒后殴打陆,女儿最终选择报警。这一次,经医院诊断,受伤未愈的陆春妹遭外力作用,致右眼部挫伤、肋骨受伤,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经审查,被告人陈红飞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自己行为表示忏悔,多次向妻子、女儿承诺决不再犯,最终获得谅解,检察机关遂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诫勉其回到社区后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人们常说,家庭是避风的港湾,是温暖的摇篮,是心灵的归宿,而家暴却是破坏家庭幸福、和谐的“杀手”,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伤痕累累。遭遇家暴一定要及时、合法、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立即拨打报警电话,24小时内到医院验伤和治疗,并保存相关就医凭证,受害人还可考虑分居或离婚,绝不能姑息隐忍,纵容家暴亦是伤害自己及身边人。人人都应当做制止家暴的参与者,共同遏制家暴的发生,为促进家庭关系更和谐出一份力。(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单明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