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得以曾患传染病为由拒录员工,“随申办”已无法查询以往阳性记录


7月21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决定》明确,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传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在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021视频 发现,目前“随申办”只能查到7月以来的核酸结果,意味着以往核酸阳性记录已无法查询,而此前“随申办”可翻阅查看近3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

(来源:随申办)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021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