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也是老百姓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常用、最重要的证件。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有人竟动起了伪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的歪脑筋,结果均被警方予以处罚。

6月13日下午2时许,蔡路派出所综合窗口民警朱晓琳在办理一户籍时,经仔细分辨,发现一女子所持身份证有伪造嫌疑。
朱晓琳借机悄悄将此情况向所值班领导汇报后,即将该女子带进询问室进一步了解情况。
经查,胡某实际年龄70岁,为方便找工作,几年前在老家托人办理了一张年龄小一点的伪造身份证用于找工作。当日下午来派出所欲使用伪造身份证办理业务时,被民警当场査获。胡某因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被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就在不久前,张江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对龙东大道一小区开展实有人口登记时,发现一名来沪务工人员万某的身份证有作假嫌疑,后将“万某”带所进一步核实身份信息,发现其真实姓名为万某林,其目的也是为了便于寻找工作,后被警方教育处罚。
浦东公安分局人口办在梳理侦办此类伪造身份证件案中,发现违法人员年龄大都集中在60岁以上,或18岁以下,多是为了能顺利找工作而使用伪造身份证件。
有些人则为了躲避警方打击,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为自己提供便利,更有甚者,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从事违法活动。
金杨新村派出所破获的一起治安案件中,就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婕,于2020年12月7日在苗圃路中国移动营业厅使用一张名为“李某娟”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卡,后使用该手机卡从事违法活动,试图扰乱警方侦查方向。案发后,李某婕被警方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如果发现自己被冒用身份证件,受害人可要求有关部门查清真相,更正与自己无关的信息,恢复自己的“清白”。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并予以严惩。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倪冬 米杨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