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再发出噪音扰民,
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古怪声音持续播放 左邻右舍不胜其烦

依法作出“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
经海珠区生态环境局监测,该声音在申请人302房内为36分贝,但可清晰听到;在202房内为46分贝;在101房内为57分贝。由于该噪声并未达到噪声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标准,故相关执法部门无法予以处罚。

据此,海珠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4日作出裁定支持了王先生的申请,并发出禁止令要求被申请人李先生不得通过播放“荒山野鬼”录音等方式制造噪声扰民。

4月15日上午,李先生在现场签收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除录音播放设备,删除“荒山野鬼”录音文件,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噪音播放有隐情 邻里矛盾终化解

张先生称两家的矛盾来源于101房的赵先生在门前公共用地上搭建雨棚,严重影响了自家102房的通风采光。而赵先生则坚持认为门前土地归其所有,其有权决定如何使用,且其搭建雨棚是因为李先生安装的摄像头对着102房大门,侵犯其隐私。双方僵持不下,经过街道、居委等多次调解,均无法达成协议。
最后经法官和调解员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和辨法析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李先生拆除摄像头,赵先生拆除雨棚。
至此,困扰邻里多年的噪声问题得到解决,被申请人背后的矛盾纠纷也得以化解,邻里街坊又重归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2022年3月中旬,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与海珠法院生态城人民法庭签署共建协议,建立联动联调机制,为涉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法律支持。本案中,法院不具备准确测量分贝的设备和能力,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提供了人员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