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起施行!欺凌防控、网络沉迷、保护监护缺失的“少数”,上海这样做

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海市民政局透露,今年上海全面建立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新增200家街镇未保工作站已列入本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实现街镇全覆盖,同时不断丰富、拓展街镇未保站的服务内容,使之成为街镇层面汇聚各方资源、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枢纽和平台。

初步完成三套六本《校园欺凌防治学生读本》

全国范围内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切。《条例》对此予以了关注,在第32条作了专门规定。

市教委今天透露,上海市教委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目前,上海中小学校园安全有序,但欺凌防控工作依然不可放松。上海市教委加强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建设。市、区教育部门制定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落实方案,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和联系人。上海市教委多次开展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中小学校欺凌预防教育、预防和处置机制建设等开展摸底排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督促整改。同时,研制《中小学生欺凌防控指导手册(试行版)》、《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法治护航 校园‘零’欺》读本等。初步完成三套六本《校园欺凌防治学生读本》与教师教案的编写工作,适用范围涵盖1-3年级、4-5年级、6-9年级三个学段。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自2021年开始,开展上海市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三年专项计划。

明确心理老师配备,心理健康课程开设 

2021年,国家和本市出台了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随着《未保法》的实施,教育部、国家网信办等各部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网络粉丝群体管理等明确了具体规定。《条例》结合上海实际,将“双减”政策、网络沉迷的预防和干预、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等有关要求写入《条例》。

针对未成年人学业负担相对较重,心理健康不容忽视的问题,《条例》对学校心理健康课程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配备以及心理干预措施进行了明确。针对网络沉迷现象,从家庭、学校、政府部门、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不同主体出发,明确相关要求,形成了教育、引导、预防、干预等措施的完整链条。

市未保办常务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沈敏透露,

市未保办将不断完善跨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协作机制,依托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立社区、家庭、学校和医疗机构的关爱服务联动机制,开展心理干预疏导、心理关爱辅导、家庭关系调适、个案服务转介以及健康宣传教育等关爱服务,做实做强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的社区阵地。

 保护他们,上海建立一支困境未成年人保障队伍

当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时,因其身心特点可能很难寻求自我保护,《条例》在这个问题上如何考虑?

今天,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陶继民也进行了最新解析,

《条例》第十九条明确未成年人发现他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己或者通过监护人、所在学校、居村委向公安、民政、教育等主管部门报告;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遗弃、虐待的,可以向公安、民政、教育等主管部门及所在学校、居(村)委、共青团、妇女联合会请求保护,前述部门不得拒绝、推诿,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

《条例》体现了上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探索创新。增设“特别保护”专章,本市在面向保护“多数”未成年人的同时,也注重对“少数”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情形的未成年人予以特别保护,明确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临时监护、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等相关规定,形成工作机制上的闭环。

针对处于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情形的困境未成年人,《条例》第七十六条明确了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职责,提出在发现监护不当、监护缺失情形或者接到有关报告时的处置方式。

除了提到“接到报告”外,还特别提出了“发现”。本市已经逐步建立了一支困境未成年人保障的专业队伍,全市每个街道(乡镇)设立儿童督导员,每个居(村)设立儿童主任,他们的一项工作职责就是负责辖区内困境未成年人的发现、走访、建档、关爱、救助等日常事务。他们将成为社区内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最可靠的基层力量。

多部门联手对密室脱逃、剧本杀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在这次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多处提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市检察院回应,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职责和更重任务。此次本市条例进一步明确人民检察院通过诉讼监督、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对履职方式、内容等进行了细化。

去年,市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始了为期两年的“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携手相关部门对点播影院、密室脱逃、剧本杀等新业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活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同时服务保障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携手公安机关对本市多家互联网教育企业在全国各地从业的2万余名教师、陪练人员进行犯罪记录筛查,督促相关企业依法清退5名工作人员,将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由线下延伸至线上,为网络清朗行动贡献法治力量。

《条例》于2022年2月18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2年施行。《条例》共9章87条,涵盖了家庭保护、自我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了全方位的法治保障,也为今后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里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