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威因广告有碰杯饮酒动作被罚25万,上海市场监管:一年内重复违法从重处罚

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在酒类广告中出现饮酒的动作,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记者了解到,这并非是百威第一次因广告问题被罚。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此次百威发布的违法广告出现在该公司认证注册的微信号 “Hoegaarden01”上,该公众号用于向不特定消费者推送营销活动等信息。当事人为了宣传 2021年4月18日在杭州安吉百威举办的 【福佳春季游推广视频】活动,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其微信公众号“Hoegaarden01”中发布了一篇名为《春日游,碰杯正当时》的广告长图文。

该广告长图文包含了:(1)一段时长为 6 分 29 秒的视频,视频尾端出现了碰杯后的饮酒动作;(2)3秒的动图中出现了碰杯后的饮酒动作;(3)活动受邀请的女博主持杯饮酒的照片。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发布酒类广告不得出现饮酒动作。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的酒类广告含有饮酒动作的行为,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

同时,今年5月27日,百威因发布出现饮酒动作的广告受到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被罚款15万。据此,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从重情形,决定给予当事人从重处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