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孙某在露天桌椅处趁人熟睡,偷走他人手机;在面馆吃面时,偷走吧台内现金;在店铺门口偷走电动自行车……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屡教不改的孙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21年5月24日下午,孙某闲逛至一家中介公司,看到店后门处停了一辆电瓶车,车钥匙还插在上面,孙某就顺手牵羊将车开走了,次日找人将车变卖换钱。
5月30日早晨5点多,孙某在一家日料店的露天桌椅处,看到有人在店门口靠在桌边睡着了,而对方的手机就放在桌上。胆大包天的孙某竟上前将对方手机偷走。被害人候某醒来后发现手机被盗,经查看饭店监控,发现系孙某所为。当天晚上,候某和朋友在隔壁酒吧刚好看到孙某,孙某起初否认盗窃,在看到监控录像后,才将手机归还。
6月20日中午,孙某走进一家面馆,看到店老板在厨房忙碌,店内没有其他人看管,就坐在店铺收银台边,装作吃饭的样子,悄悄打开收银的抽屉,从中拿走了一叠钱。
店老板发现营业款被盗后,迅速查看监控,确认是孙某所为。没过几天,孙某又来到这家面馆,店老板一眼就认出了孙某,让他还钱。孙某承认盗窃,却趁店老板不备逃跑了。
7月9日凌晨4点多,孙某在一家店铺门口,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上面还插着钥匙,再次偷走一辆电动自行车。
经过鉴定,上述被盗物品共计价值2000余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应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金玮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