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21时20分,宝山交警在石太路钱陆路路口,查获驾驶人李某某驾驶牌号为皖NZ****小型轿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民警依法扣留其驾驶证,并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2021年11月4日22时50分,松江交警在九新公路亭中路北约20米处,设卡酒驾整治。期间,驾驶人赵某某驾驶牌号为皖A6****小型轿车经过整治点时,被民警拦下。经呼吸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民警对其采取扣留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

2021年11月4日21时37分,驾驶人张某驾驶牌号为黑A1****小型轿车至东方路九六广场东方路便道西约200米处时,被浦东交警拦下。经呼气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驾驶证,并移交支队事故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2021年11月4日20时50分,浦东交警在川南奉公路近幸新路北约20米处,查获驾驶人邓某某驾驶牌号为云H1****的小型面包车,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向其开具公安交通强制措施凭证,并带至支队进一步处理。

2021年11月5日21时50分,驾驶人唐某某驾驶牌号为沪BB****小型客车行驶至花园石桥路出银城中路东约114米时,被浦东交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随后,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证,并移交支队事故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2021年11月5日22时,松江交警在沪松公路群英路南约5米处,设卡酒驾整治。驾驶人徐某某驾驶牌号为浙BH****小型轿车经过整治点时被民警拦下。经呼吸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车。民警对其采取扣留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