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基础制度,并明确基础制度11月15日施行。这意味着北京证券交易所将于11月15日开市,届时新三板市场精选层超过68家公司将全部平移进入北交所。
当天,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再融资、持续监管三件规章以及相关的十一件规范性文件发布;同时配套修改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两件规章,制定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两件内容与格式准则。
此外,证监会就《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11月14日。按照意见,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已在北交所上市满一年,其在精选层挂牌时间和北交所上市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明确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后的股份限售期,原则上可以扣除在精选层和北交所已限售时间。
北交所开市前向沪深交易所提交申请的,适用原指导意见及配套规则。北交所开市后、《指导意见》及配套规则正式生效前,向沪深交易所提交转板申请的企业,沪深交易所参照原有规则受理和审核。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