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动将聚焦三大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以全市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门店为排查检查重点:
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经营性“拼、加、改”装行为。依法查处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行为;
重点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以及伪造、变造、冒用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经营者,禁止从事下列违法行为:
禁止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禁止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禁止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或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禁止从事无照经营活动。
社会各界可积极举报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相关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45、12315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