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买保健品剩余近万余额5年讨不回?检察机关一招化解

保健品行业的营销人员往往利用了老年群体关注自身健康的心态,使得老年人花费大量金钱购买保健品,陷入过度消费的境况。而遇到消费纠纷时,老年群体又行动不便,法律知识匮乏,难以实现有效维权。

近万余额5年讨不回

2014年7月,于某经人介绍至隆某公司预付2.8万元订购了一款保健品VIP套餐。同年9月,于某从该公司提取部分货物,剩余货物未提,且双方未约定提货时间。其后于某多次要求隆某公司退回剩余预付款,均遭拒绝。

2019年12月,于某至上海市杨浦区消保委投诉。隆某公司在调解中承认,于某仅提取了部分产品予以消费,但仍拒绝退还剩余钱款。2020年6月,于某至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杨浦区检察院研判认为,该案系一起因老年人预付大量钱款购买保健品而引发的消费合同纠纷,消费者一方年老体弱,维权多年一直无果,独自参与诉讼确有较大困难,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决定依法予以受理,并随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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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支持起诉讨回钱款

承办检察官根据提货单、《消费争议终止调解书》等证据,查明于某确系提取隆某公司部分产品予以消费。隆某公司的商业行为本质是向消费者发行商业预付卡行为,当于某提出解除消费合同诉求时,隆某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提供退卡退费服务。

考虑到于某年老体弱,表达诉求和处理诉讼事务力有所不逮,需委托近亲属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但于某因担心子女责怪,不敢告知自己购买保健品一事。承办检察官多次电话联系于某女儿,说服其作为于某的诉讼代理人。此外,承办检察官还积极引导于某合理调整诉讼请求,同时为尽快解决纠纷,杨浦区检察院还主动了解隆某公司相关意见,在双方争议点中寻找和解突破口,为后续实现调解打好基础。

2020年7月17日,杨浦区检察院决定支持于某起诉,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并最终促成于某与隆某公司调解,顺利解除消费合同,隆某公司返还于某部分预付款。调解生效后,隆某公司已履行完毕。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施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