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法院一涉黑财产执行案罚金退赔双双全部执行到位

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对涉赵某强系列涉黑刑事案中由该院负责执行的财产执行案件,退赔、罚金共计人民币545,000元全部执行到位。今天上午,上海宝山法院向四名被害人发放退赔金共计325,000元(其余为罚金上缴),为该起执行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记者从宝山法院了解到,此次退赔的款项,是此前该案两名涉黑执行案被执行人通过“套路租”的方式,所骗取四名被害人的押金。

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2日对赵某强等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组织卖淫、诈骗、强迫交易、收回、行贿等十一项罪名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王某、张某作为赵某强黑社会性质组织内成员,上海宝山法院于2020年9月23日对二人进行公开宣判,二人均被判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其中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于2020年12月31日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上海宝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该案移送本院执行局,对判决确定的王某、张某的罚金及退赔义务进行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上海宝山法院执行局扫黑除恶专班小组立即响应。执行干警余夏敏一方面通过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对依法可执行的财产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另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王某、张某的家属取得联系,通过向其家属释法明理,促使家属配合代为缴付相应付款义务。

为了能够更好地做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执行干警余夏敏利用工作微信分别与王某、张某的家属取得联系,随时为被执行人的家属代为履行进行释法明理及指导工作。

经过不间断的沟通,2021年7月,王某家属予以配合,代缴了王某应退赔的违法所得85,000元及应当缴纳的罚金12万元,总计支付205,000元,加上王某此前已经退出的20万元赃款,王某应退赔的赃款及缴纳的罚金405,000元已经全部到位。

与王某家属不同的是,张某的家属起初并不配合。张某妻子向执行干警表示,因其丈夫服刑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只愿意支付本案的罚金、但不愿意代为缴纳退赔款。经法院财产查询,发现张某名下在浙江嘉兴有一套带车位的住房,该处房产设有银行抵押权。2021年8月,执行干警余夏敏对张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委托当地法院对该处房产进行查封。

上述执行措施完成后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张某的妻子便主动联系法院并表示,愿意代为履行张某应履行的退赔及罚金义务共计140,000元。

至此,该案两名涉黑执行案被执行人的家属均代为履行相应的金钱法律义务,退赔325,000元及罚金220,000元共计545,000元全部执行到位。

2021年8月,在两名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后,执行干警立即通知了四名被害人这一好消息,但考虑到该案属于赵某强涉黑系列执行案中的一部分,上海宝山法院经过周全部署,决定于2021年9月24日向该案四名被害人发放相应退赔款共计325,000元。

李先生是从事煲仔饭生意的个体户,“当初接到法官电话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诈骗电话。当时我语气态度也不太好,后来法官反复跟我确认我才敢相信这个事情。没想到这个钱真的要回来了。”领取到11万元退赔款李先生激动地说道,当天上午7点一大早就激动地联系法官再次确认时间和地址。“我现在开店正好有一笔资金缺口,这笔钱恰好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李先生激动地对记者称。

从事淮南牛肉汤生意的姚先生带着锦旗来到了法院,“当初以为这个钱再也要不回来了。之前接到电话知道能领到10万元全部退赔款时,我就立即制作了这幅锦旗,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姚先生开心地说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宝山法院成立扫黑除恶专班,加速推进涉黑涉恶刑事执行案件涉案财产的归拢变现,有效提高执行到位率。一方面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逐一合议、逐项甄别黑恶势力资金来源及财产权属情况,全面掌握涉案财产情况,确保“黑财”悉数查处;另一方面,通过司法协助执行网络平台,将案件情况向被告人的房产所在地司法部门通报,取得房产所在地基层组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执行协助,多渠道通力协作,努力争取被告人家属的配合执行。

此外,上海宝山法院线上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车辆、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等财产信息,线下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和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有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通过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倒逼被执行人及其亲属主动缴纳罚金,有效地推动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黑恶案件,确保涉黑恶执行案件“清仓归零”,切实做到“黑财”不清底,执行不停歇。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姚沁艺 胡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