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车标“火大”,男子手持铁锹怒砸陌生人车辆

被告人余海波为发泄情绪,手持铁锹对同小区内一陌生车主的车辆进行毁损,导致车辆及车身多处损坏。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余海波提起公诉。

“喂,是保安室吗?我刚看到在小区里有精神病没穿衣服,还在那里大喊大叫,大晚上挺吓人的,你们快去看看吧”。6月24日当晚,老彭在值班室接到了来自业主的投诉。他在这个小区当保安已有三年,接到业主的电话已是家常便饭,但像这样令人震惊的事情他也是第一次听说。

随着二人转过拐角,来到电话里提到的区域,老彭的思路被小王的叫喊所打断:“老彭,快看!在那儿呢!”

他朝着小王所指的方向定睛一看:有一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蹲坐在单元楼门口台阶处,一脸阴沉,仿佛受到了什么刺激,并且正如电话中所说的那样,该男子上身赤膊,只穿了一件短裤。

老彭看清了这名男子是该小区的一名业主,便好言相劝让男子赶快回家,谁知男子先是大吼一声“滚”,随即转身快步离去,并通过安全通道一路沿着楼梯间向下飞奔,老彭一边拨打电话报警,一边快步跟上,紧紧跟随在其后。

刚来到车库,老彭就注意到该可疑男子拿着美工刀和铁锹,不断磨搓着一旁停靠的一台银灰色车辆。老彭大喊了一声“住手,不要搞破坏”,随即二人冲上前去制止,这时该男子并未停手,反倒拿起地上的一只木棍企图攻击,但在老彭二人的合力之下,最终将该男子制服,民警也很快到达了现场。

该男子名叫余海波,是该小区的业主。回想起当天的情形,他说是因为他前几天睡眠质量都不太好,于是就觉得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刚好走到了地下车库,看到了自己后来所破坏的那辆车。尽管这辆汽车端端正正地停在自己的车位上,既没有妨碍到他人的通行,也不曾和该车车主有过任何纠纷。

▲余海波指认现场

“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车的车主,也没有跟他有什么纠纷,但是当时就是肚子里火气太大了,前些天晚上睡觉时候,总觉得窗户外头有车子在鸣喇叭,估计就是心里烦躁引起的”余海波说。

余海波继续说:“我平时就觉得这牌子花里胡哨的,老早就看它不顺眼,心里就冒出来“垃圾”这个想法,赶上当天心情不好,我就突然觉得前一阵子让我睡不好觉的都是因为这个牌子的车。碰到地下车库在维修,附近有把铁锹。我就过去把它捡起来,配着我随身带着的一把美工刀,过去把它车标全部给撬了,顺便在车旁边也故意划了好多道。”

根据调查,涉案车辆的直接损失价值为人民币5020元,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遂对其提起公诉。(文中均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成年人的责任和担当体现在,即使面对压力也能及时调整心态,保持好平稳的情绪。一味由着自己性子去放纵自己,结果无非是自讨苦吃,把原本不太顺利的生活变得更加不如意。调节情绪,合理作息,健康生活,才是解决压力最好的选择。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葛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