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北交所,信息量大:实行公司制,新增上市公司为新三板挂牌12个月创新层公司

9月3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证监会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承接在创新层、基础层发展壮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是提供更加高效的公开市场融资交易服务,对创新层、基础层形成示范引领和“反哺”功能,激发新三板整体市场活力,提升对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吸引力,推动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挂牌企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市场生态。

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

证监会称,以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推动完善中国特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在新三板前期改革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精选层的法律地位和市场功能,突破体制机制上的发展瓶颈,建设一个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交易所,探索新三板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普惠金融之路。

一是打造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业化平台。进一步破除新三板建设的政策障碍,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夯实市场服务功能,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科技、创新和资本的聚集效应,逐步发展成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

二是探索完善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尊重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持续探索具有特色、差异化的制度安排。通过试点注册制,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注册制安排;通过实行公司制,探索交易所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的创新;通过实施转板制度,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

三是形成支持中小企业持续成长的市场服务体系。创造积极向上的良性市场生态,打造从创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再到新三板和交易所市场,持续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全链条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和创新资本融合,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同时,也使中小企业增强公司治理意识,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增强敬畏投资者意识,为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积累力量。

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成熟企业可选择沪深交易所

证监会指出,精选层2020年7月27日开市以来,公开发行、连续竞价等各项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初步经受住了市场检验,融资和交易功能有效发挥,定价和成交效率明显提升,吸引了一批“小而美”的优质中小企业,平均市盈率超过33倍,平均市值超过25亿元,市场表现良好,具备了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基础、企业基础和市场基础。

本次改革通过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整体承接精选层,将精选层现有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新增上市公司由符合条件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产生。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依法规范经营。

经国务院同意,北京证券交易所将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审核注册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切实把好“入口关”。

据悉,本次改革没有增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为实现平稳过渡,在上述规章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继续受理审核精选层公开发行行政事务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始后,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待审项目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注册机的要求继续履行审核注册程序。

同时,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并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

此外,建立差异化退出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至创新层或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

从企业发展阶段和市场实际情况出发,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仍作为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仍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同时不断提升各项制度安排对中小企业需求的适应性,持续完善市场服务功能。

市场联接方面,证监会称,在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培育壮大的企业,鼓励继续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坚持转板机制,培育成熟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沪深交易所继续发展。

北京证券交易所采取公司制

与会员制交易所不同,北京证券交易所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将探索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

从市场结构上看,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建设、发展,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营”。依据《证券法》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章程、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业务规则,将报证监会批准。

从管理体制上看,北京证券交易所采取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借鉴国际成熟交易所最佳实践,不断优化治理机制,为交易所多种形式改革积累经验。

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

据介绍,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坚守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初心和使命,坚持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突出市场特色,处理好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和互联互通的关系。

在市场功能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通过构建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充分体现市场包容性和服务精准性,强化各市场板块之间的功能互补,不断扩大资本市场覆盖面,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着力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坚持上市公司从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中产生。同时,北京证券交易所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在市场运行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坚持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和风险偏好与沪深交易所有较大差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特征相匹配,将形成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投资文化,预计整体市场运行相对平稳。

创新层、基础层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来源,主要对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进行培育和规范,提供更加包容、精准的市场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更早熟悉、更早进入资本市场,增强信息披露意识,涵养公司治理文化,利用直接融资不断成长,源源不断地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输送优质上市资源。

努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

证监会强盗,将强化底线思维,在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稳妥审慎推进以下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把“大事办稳、好事办好”。

一是抓紧出台各项规则,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制度保障。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将出台涉及发行上市、持续融资、日常监管以及交易所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规章,同时配套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初步构建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夯实制度基础。

证监会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指出:北交所应对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的上市条件等事项制定有关规定。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份锁定期应当适当延长,具体期限由北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规则,由北交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二是组织做好技术系统准备工作,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开市。证监会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相关单位,以精选层技术系统为基础,抓紧推进相关技术系统改造,尽快完成测试准备,与证券公司实现对接,为开市交易做好技术准备。

三是抓紧完成北京证券交易所主体设立。证监会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尽快完成北京证券交易所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交易所法人资格,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为后续各项工作提供基础。

四是加强合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证监会将主动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改革过程中,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严防借机炒作概念,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稳定运行,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改革平稳落地创造良好市场环境。”证监会表示,

新三板是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探索,2013年正式运营;2016年初步划分为创新层、基础层,2020年设立精选层,同时引入转板上市、公开发行和连续竞价交易,逐步形成了与不同层次企业状况相适应的差异化发行、交易等基础制度,建立了“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可以为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提供全口径服务。其中,精选层经过一年来实践,已经初步具备了服务中小企业的公开市场功能。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