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转让剩余机构课时,有的操心“团课”咋监管……“双减”政策出台,家长表现各异

“低价转英语外教一对二精读课,原价180元/次,挥泪价50元/次,总共38次,有意者私聊!”

今天早上,福山外国语小学家长徐女士犹豫半天,还是把这条转让信息发到了一个二手交易群里。

上周六,《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出台,此前在家长圈里流传的各种说法,一一得到了“实锤”。一发而牵动全身,周到君发现,不少家长在对这一减负举措叫好的同时,也有着各种不同的表现。

已报的课程,转让还是抓紧上完?

上周六晚上,徐女士本打算上床就寝,却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新华社发布的《意见》,立马睡意全无。

“我第一反应是——现在报读的机构会不会倒闭?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徐女士给孩子暑期里所报的培训班内容,有学科类的,也有非学科类的。

她和先生研究了一下,足球、编程,这些都是非学科类,应该“安全”,但学科类的显然“岌岌可危”。

她觉得首当其冲要“砍”的,就是外教课。线上外教课程很多境外的外教授课,这一度这是广告里最吸引家长的卖点之一,但现在成了雷区。

《意见》中明文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徐女士无暇多想,第一反应就是低价转让手头现有的课程余额。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周到君发现,有徐女士类似担忧的家长不在少数,有些家长已经向机构提出了退费,还有些家长则打算抓紧上完。

浦东进才实验学校的家长陈女士这两天也在担心外教网课剩余课程能否顺利上完,“我们还有20节,我和老师紧急沟通,希望近期多排几次,争取尽快上完。”

灰色地带:地下团课是否能刹住?

“之前身心俱疲,现在这样挺好,给孩子松松绑,但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也能消停。”本市一所民办小学的家长齐女士告诉记者。

一直以来,齐女士自认为是理性育儿,孩子在班级里基本能处于10名左右,热爱阅读,兴趣广泛,让齐女士也颇感欣慰。

但二年级开学时,班上相熟的家长邀她参加“团课”,找的是一位原奥数机构名师,自己成立了工作室单干,在共享空间里租了会议室,每周一次。

齐女士在“团课妈妈群”的引导下,先后报了剑桥刷题班、原版精读班、大语文班,都是团课的形式,上课地点也五花八门,有在老师家里,也有在咖啡馆里,甚至还有在某个家长公司的会议室里。

《意见》公布后,齐女士在几个团课群里,看到家长们正和老师一起,七嘴八舌想各种“对策”。

有的认为地下团课本来就是属于“灰色地带”,也不会受此次双减政策多大的影响。更有人认为,地下团课这种灵活隐秘的上课方式,将会受到想持续学习的家长欢迎。

但也有人认为,针对团课的规范监管措施肯定会配套出台,“比如对提供场地方进行限制,或者鼓励举报等等,毕竟纸包不住火,这么些学生每周固定时间到一个地方上课,周围总会有人发现的。”

机构有动作:紧急调整课程安排

邱女士的孩子在一家大机构的线下周末班读数学和语文。7月初,她就在家长群里接到了通知,原有的课后作业全部取消,打卡之类也不再做要求。

原本7月上旬是暑秋课程联报的黄金时间,邱女士也早早准备好了学费,但无论她怎么问客服,客服都不提供付款链接,只说秋季课程还在规划中。

但《意见》明文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而邱女士的班,妥妥的是“法定休息日的学科类培训”。

客服给到邱女士的回复,是“正在对课程安排进行调整,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而当邱女士问及“是不是以后要改到周中放学后”时,客服予以了默认。

“平时放学后要完成学校作业,如果再上机构的课,在外奔波又费时间又费精力,可如果要改成网课回看,又担心孩子眼睛受不了”,邱女士很是纠结,但又不舍得退班,“一来是孩子这几年读着也适应了,二来更关键的是,万一不报机构了,我还真不知道该让他干嘛去。”

家长盼望:正规优质的免费网课

“现在各种机构网课太多了,营销做得天花乱坠,老师上课不好好上,一天到晚就知道推销课程,非常让人反感”,建襄小学家长刘女士告诉周到君,她帮孩子报过几个网课,广告里都说是“名师亲授”,但老师的水平很一般,而且客服经常电话轰炸,整天让她转发海报到朋友圈拉新客,让刘女士很是头疼,“这根本不是在做教育,就是在做生意啊!”

《意见》出台后,刘女士对其中“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满期待。

根据文件规定,教育部门要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我希望能有正规、优质的免费网课,就像上海的‘空中课堂’那样,真正给孩子提供好的学习资源,而不再是原先电梯、手机、户外、网站上随处可见的网课广告,让人反感”。

根据《意见》规定,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