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租土地种葡萄,租约到期后却拒绝搬离……

“我们在这里十几年了,多住两天都不能通融一下吗?”搭建的简易住房内,杨女士情绪激动地阻拦执行工作人员对房屋的腾退工作,“我现在没有落脚点啊,你要我住哪里呢?”

此处是一片近乎荒废的葡萄种植园,现场聚集了十余名法院、村委会、公安的工作人员,他们的任务是执行一起腾退土地案件,监督、协助杨女士清点个人物品,搬离这座小房子。实际上,杨女士并非本案被执行人,她为何居住在此,被卷入了该起执行案件?一切要从小房子旁边的这片大面积的葡萄种植园说起……

租约到期后却拒绝搬离

多年前,孙家三兄弟来金山创业,与某村委会签署了协议书,租赁该村54亩土地种植葡萄,租期共14年,一直到2019年底,单价为每亩每年600元。同时约定今后如果每市斤稻谷市价超过1.2元的,按500市斤稻谷的市价调整租金。

然而,租赁到期后,三兄弟不仅拖欠了部分租金,还拒绝搬离,一直占用使用至今,村委会遂将孙家三兄弟诉至法院。

2021年1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孙家三兄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搬离、返还案涉土地,并在十日内支付所欠租金及2020年初至今的土地占用使用费。

判决生效后,三兄弟并未如期履行义务,村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村支书告诉执行法官,这几年葡萄园实际上荒废掉了,三兄弟心思根本不在这边,基本上不再打理这片园子,而是交给他们另一个兄弟孙老四看管,现在园子里都长满了杂草。前面提到的杨女士,就是孙老四的妻子。

村里土地是集体资产,我们租出去也是想最大限度开发利用,盘活土地资源,创造更多价值。原来的租赁价格明显过低,园子又荒废掉了,无论是村民集体利益还是资源利用方面都遭受了损失,所以我们要收回土地。”

土地终于回到村民手中

2021年5月20日,执行法官带领法警来到现场张贴执行公告,要求被执行人限期15日内搬离。迫于压力,三兄弟联系上执行法官,表示他们愿意搬离,但是希望适当减少一些占用使用费,毕竟这一年多他们早就没种葡萄了。

5月28日,执行法官在村委会会见了双方当事人,通过谈话沟通,村里同意放弃2021年的占用使用费,但有两个条件:一是当天就要付清欠付的租金和2020年占有使用费;二是限期搬离土地,被执行人表示同意。

之后,被执行人虽付清了欠款,但直到最终期限都没搬走,这才有了最开始强制执行的一幕。

杨女士表示他们新租住房的房东要过两天才回上海,目前没有落脚点,请求再缓两天。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当天没有搬离,村委会将继续主张2021年的占用使用费。

实际上,双方议定的最终搬离期限相较于判决而言,已经是一缓再缓了。一边是法律的严肃性与执行的强制力,一边又是被执行人方实在的困难,怎么协调解决这个矛盾呢?

执行法官思虑再三,着眼于执行现场局面和全案执行情况,向村委会条陈利弊,希望再次给予被执行人两天时间,并告诫杨女士应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此次到期后,务必主动搬离,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腾退的措施。最后,村委会答应再缓两天,执行法官制作了新的笔录,双方都签字确认。

两天后,杨女士按约及时搬离、返还了土地,并把钥匙交给了村委会。该村村支书代表全体村民向法院赠送锦旗,称“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姚沁艺 张明继 周广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