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领域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被处罚-涉案企业包括腾讯、阿里、滴滴、美团和苏宁易购

记者 曹西京

晨报讯 市场监管总局7月7日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22起案件分别为:1.惠迪天津与一汽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2.惠迪天津与华夏出行设立合营企业案;3.小桔智能与北汽新能源设立合营企业案;4.惠迪天津与特来电设立合营企业案;5.小桔新能源与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设立合营企业案;6.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浙江滴时);7.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杭州滴时);8.北京车胜与时空电动车设立合营企业案;9.阿里网络收购天鲜配股权案;10.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11.阿里网络收购纽仕兰股权案;12.阿里网络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13.阿里创投收购五矿电商股权案;14.阿里创投与浙江创新投资设立合营企业案;15.腾讯收购58股权案;16.腾讯收小红书股权案;17.腾讯收购搜狗股权案;18.腾讯收猎豹移动股权案;19.腾讯收购蘑菇街股权案;20.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案;21.苏宁易购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案;22.北京三快收购奥琦玮股权案

也就是说,这22起被立案调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中,滴滴8家、阿里6家、腾讯5家、苏宁易购2家、美团1家。其中北京车胜2017年在北京市注册成立,是小桔快智公司(Xiaoju Kuaizhi Inc.,简称滴滴)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等业务。惠迪天津2015年在中国注册成立,是小桔快智公司(Xiaoju Kuaizhi Inc.,简称滴滴)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惠迪天津主要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滴滴主要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

北京三快2007年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由香港上市公司美团通过协议方式单独控制。美团主要通过旗下运营的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到店、餐饮外卖、酒店旅行等服务。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应当申报而未申报即实施集中的,或者申报后未经批准即实施集中的,统称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将受到行政处罚并可能面临其他不利后果。

梳理发现,2019年以来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例不少,上述企业均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曹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