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调解中,如果遇到难以调解的纠纷,司法机构一般会引导当事人去法院诉讼、走司法途径。但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司法所,日前碰到一件有些“哭笑不得”的事,当事人一家表示:因为母亲有过遗嘱,子女不能因钱闹上法庭,为此,我们来到司法所,解决我们家的遗产纠纷。
但是调解过程中,大家发现:不诉讼就没有办法凭着法院的调查令去拿到解析遗产的关键证据。
这可怎么办是好呢……
原来,2016年,当事人母亲过世时留下一笔银行存款约30万元,由于对该笔遗产继承比例存在争议,故该笔存款始终由姐弟五人中的老二掌管。在此期间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老二将自己的部分存款与母亲的遗产放入同一个账户进行理财投资,导致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结算不清。
现母亲已过世五年,该笔资金始终未能继承分割。年过花甲的姐弟五人多次协商分配未能达成一致,并且发生激烈争吵。来到街道司法所后,经过人民调解员5个多月多次不断的沟通协调,姐弟五人终于在该笔财产继承的比例上达成了一致,同意通过估算后将母亲遗产按比例继承,并确定了分配的时间段。
但在根据财务资料,也就是理财账户作为结算依据执行时又起波折。

调解现场
调解员发现:老二记不清自己何时把这笔钱放入银行进行理财,也记不清母亲遗产的具体数额,若能搞清楚这些细节,便能通过约定的比例,把这笔遗产分给五人。
但是,银行方面只能提供总账,流水必须由本人,也就是过世母亲调阅,没有公证文书和法院调查令,无法获取一手原始材料,各自确切的继承金额无法确定,司法所建议他们走司法途径,凭法院调查令等调取银行的流水记录。这时,姐弟五人说,母亲离世前有过遗言:姐弟之间利益之争不能通过打官司解决。
打官司能解决问题,可当事人就是排斥打官司,调解工作进入了“死胡同”。
既然拿不到准确的明细,那有些数据只能估算,司法所并没有因此退缩。
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专门开会讨论,认为估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成本确认是关键因素。为此司法所向专业会计请教,将专业核算方式用到估算过程中,对继承金额进行估算,并将母亲治病、丧葬的费用确定下来,姐弟五人对根据估算确定的继承金额和扣除的支出均表示认同。
司法所方面在积极估算,另一边,调解员对姐弟五人说,你们派代表,根据你们掌握的数据进行估算,出一个结果。几天后,调解员和姐弟五人又坐了下来,双方拿出计算结果——双方的结果差了几千块。因为结果有分歧,姐弟五人中依然没法达成共识,这次调解又失败了。
好不容易分歧缩小至几千元,可还是没能达成共识,此事再次陷入僵局。

调解现场
这时,调解员做了一件大胆又有魄力的事,他对老二说:你就按我的方案,把钱分下去,各自打到他们的账户,并与他们说清,如有异议可以把钱退回,走司法途径解决。
老二照做了。最终姐弟五人无一人退款,无一人上诉。母亲的遗产继承纠纷最终在五年之后,得以圆满解决。对此,调解员总结道: 谁会为了这几千块,去打一场母亲不允许的官司呢?每个人已拿到了近十万元,何必纠结几千块?
一段时间后,老二给街道党工委和司法所写来感谢信,感谢调解员的严谨周到、迎难而上,为他们家解决了积压已久的矛盾。
“我为群众办实事”之生动体现
在这个案例中,宝山路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以耐心、热心、诚心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纠纷的调解化解过程中感受到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当事人提出坚决不打官司时,调解员选择尊重他们的决定;当事人难以统一意见、不依不饶之时,调解员凭着经验和之前积累的信任,一锤定音,作出有魄力的抉择。
这个家庭财产纠纷因时日已久千头万绪,剪不断理还乱,各种因素累积导致矛盾化解难度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人民调解员全盘掌握矛盾的关键症结和发展规律,抓住矛盾的主要问题,找到突破口,集中力量解决中心问题。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吴佳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