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接连无证醉驾被公诉:一个开车险些撞树,一个抢着倒车!

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从未停过,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孙某某和李某某就为自己的醉驾行为付出了代价。4月6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孙某某、李某某提起公诉。

2021年2月一天晚上,孙某某、李某某与朋友四人在上海市嘉定区丰庄路上的一家火锅店聚餐。酒过三巡后,孙某某呼叫了代驾服务,可事情还是发生了变数……

由于当时天气太冷,他们打算上车打开空调,等待代驾。然而,并未取得驾驶证的孙某某其实并不熟悉车辆操作,但在酒精作祟下,他坐进驾驶座,发动汽车,误将车歪歪扭扭地开了出去。

眼看车辆快要撞上树,孙某某一个急刹后不敢再动。

同样未取得驾驶证的李某某看不下去了,仗着自己十年前学过那么一小段时间的车,抢着坐进了驾驶室,将车往后倒了回去。

在附近执勤的民警赶赴现场后,将两人抓获归案。

▲配图,图文无关

经鉴定,孙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0毫克/毫升,李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0.89毫克/毫升,二人均达到醉酒标准。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李某某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表示,如果仅是饮酒后在车内休息,是不算酒驾的。但如果存在驾驶行为,造成车辆移动,便会被追究责任。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和机能,切莫因一时疏忽,铸成大错。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俞馨儿 陈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