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教师从吸毒到贩毒,被处拘役六个月

李某某原本是专业艺术类培训教师,业务水平被学生、家长所认可。自从吸食大麻后,即难以戒断大麻之瘾,从一开始的向他人购买大麻烟,逐步发展到购买大麻烟油,最后发展为向他人出售大麻牟利。

2021年1月,陈某某以人民币8,000元的价格向李某某购买40克大麻,李某某于同月15日向任某某支付宝转账人民币10,000元购买大麻。快递收货后,李某某将其中40克大麻交付给陈某某。

经鉴定,在陈某某家中查获的从李某某处购买的绿色植株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同年2月,公安机关将李某某抓获。

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1年6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说法

利用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实施毒品犯罪,是当前毒品犯罪的新动向。网络时代的犯罪分子,利用信息网络和物流配送覆盖面广、易隐瞒真实身份等特点,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进行犯意联络,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资金流转,最后通过物流寄递完成交易。

这种“线上交易”+“线下取货”的模式,使得毒品上下家在交易全流程中既不用暴露身份,也不用实际碰面,增大了侦查机关的查处难度。

本案中的李某某在和毒品上家联络交易时,还使用了具有加密功能的通信软件,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化、专业化。

此类毒品案件的出现警示广大群众,牢记毒品对个人健康、社会安全稳定的危害,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孙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