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十年冲上热搜,爆款文章背后有一个“烧脑”的刑事审判团队

一亿多人阅读,8000多人参与讨论,一篇名为《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文章,火上了热搜,也带火了文章的作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潘自强。

“完全没有想到会上热搜,我只是结合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写了一篇普法文章而已。”潘自强说,作为一中院刑事审判庭成员,他正在参与一中院刑事审判庭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信息网络犯罪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自然而然就写下了这篇文章。

事实上,作为下辖浦东、徐汇、闵行、长宁等七个基层法院的中级人民法院,潘自强所在的一中院刑事审判团队一直是上海法院中审理重大刑事案件、新类型网络犯罪案件最多的集体之一。

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如何保证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是萦绕在这个团队每一名干警心头不变的议题。

“烧脑”的拷问

《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刑罚,从最高7年调整到了最高10年。所以我觉得,刚好可以结合社会上频现的直播售假现象,做一次普法。”

潘自强说,作为一中院刑事审判庭青年干警团体“知刑社”成员,那段时间,他和其他青年干警工作之余都沉浸在《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之中,两相结合,自然而然就写下了这篇文章。

▲“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十年”冲上热搜

就在网友们将“网红直播带货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这一话题送上热搜的不久前,一场以“信息网络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为主题的研讨会,在一中院刑事审判庭的组织下,刚刚结束。

会议上,来自最高法院研究室、上海检察院、上海社科院等单位的60余名专家学者讨论得热火朝天。

如果网友们有机会在此时推开会议室的大门,就会发现,类似网红直播带货这样高度聚焦网络生活的议题,在这个会议室里并不新鲜。

因为和雇主产生矛盾,游戏代练人员窃取了雇主游戏帐号中的大量虚拟财产,代练人员的行为应被定性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还是盗窃罪?如果构成盗窃罪,犯罪金额如何认定?

非法获取他人手机后,利用他人名义套取贷款账户中的资金,该行为应被定性为贷款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在网络棋牌软件上付费开设房间,并组织人员在虚拟房间打麻将,以收取台位费的方式牟利,该行为构成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

和网络直播售假一样,这些“烧脑”的议题,均来自于生活中的真实案例。

▲“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十年”的阅读次数达到了1.4亿

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式,也改变了人们违法犯罪的形式。作为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中,审理最多重大刑事案件、新型网络犯罪案件的地方,类似的“烧脑”问题,几乎时刻出现在干警们面前。

有些时候,几种不同的观点会非常对立,不同的定性会直接影响到刑事责任乃至民事责任的界定,产生不同的社会影响。”

一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余剑说,“比如说非法获取他人手机后套取他人贷款账户中的资金这个问题,承担损失的主体到底应该是贷款公司,还是被盗用手机者呢?不同的判断会直接影响到个人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

如何才能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刑罚与行为的实质危害保持均衡,让司法判断与公众朴素的公平正义感相融合?

在急速变化的世界里,刑事法官们努力探寻着一个个能够统一法律适用,并实现案件公正处理的答案。

不停歇的思考

这是一个不断燃烧脑力的地方。

自2009年起,一中院已11次中标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无论是身为刑事审判庭庭长的余剑,还是像潘自强这样的年轻法官助理,从进入刑事审判团队的那一刻,他们的目光就与这个时代处于最前沿、最关乎民生的法律问题纠缠在一起,思考从未停歇。

每当遇到新类型案件,在法律适用问题上有争议的时候,我们都会组织专家法官会议对这个问题进行研讨。当我们发现某个问题已不是个案,而是多个辖区法院都遇到的共性问题,我们会组织更大规模的研讨会,请基层法院法官以及相关专家共同参研讨。”

潘自强说。

▲潘自强多次参与青年干警间的学习讨论

除了日常研讨外,为了帮助青年干警不断提升职业能力,2019年,在余剑庭长的鼓励下,以庭里40岁以下青年干警为主体的“知刑社”正式成立。

“知刑”寓意着精通刑事法律、精研刑法理论,也寓意着“知行合一,德法兼修”。在知刑社中,青年干警们又提升了相互间探讨、交流业务问题的频次。

2021年3月至5月,在撰写普法文章《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前,潘自强作为知刑社成员,曾多次参与青年干警间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讨论之中。

也正是这样高频次的学习交流,以及长期与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打交道的工作经历,让他敏锐地意识到,网红售假问题,是当下社会关注的重点。

一次热搜,不过是这个低调而强大的审判团队不经意间在公众面前的惊鸿一现。

▲“知刑社”召开案例撰写座谈会

自2019年一中院刑一庭和刑二庭合并为刑事审判庭至今,该团队已高效审结了全国首例操纵期货市场犯罪案等一批大要案。因业绩突出,该庭连续两次荣立上海法院系统一等功,并于2020年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上海市模范集体。

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一中院刑事审判庭一年审结案件量达到1800多件,干警们的日常工作已十分繁重,为什么还要在工作之余保持高强度的学习和思考呢?

这是因为,作为一个不断与重大、新型犯罪打交道的集体,没有谁比这个团队的成员更能理解,其身上所肩负的责任。

刑法又被称之为‘万法之盾’,是关系到人的生命和自由、制裁方式最严厉的一部法律。在惩罚犯罪之外,刑法还能对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余剑说。

▲余剑说,刑法被称之为“万法之盾”

“例如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犯罪中的场外配资问题。由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需要大量资金,操纵者在本身资金不够的情况,向其他人借钱进行场外配资的情况常常发生。过去有观点认为,场外配资的人只是将钱借给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人,并没有实施操纵行为,其主观恶性不大。但实际上,许多提供场外配资的借钱者是明知自己的钱被他人用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应当作为共犯认定。只有将这类场外配资者也列为打击对象,才能从源头遏制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犯罪行为的发生。”余剑说。

也正是因为刑法的严厉,在面对社会上不断出现的新事物时,刑事法官们需要不断扪心自问,一种行为是否已达到了需要刑法进行规制的程度,以及如何对这种行为进行准确地定性和处罚。

“刑罚应当与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行为的危害程度越大,刑罚手段就越有必要;危害程度比较小的,就应当考虑先用行政或民事手段进行处理。”余剑说,“比如说知假买假问题,明知商家售假后买假索赔,引诱商家售假后买假索赔,故意制造假货诬陷商家售假后索赔,怎样判断这几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就需要法官们运用法律智慧进行精细辨析。”

归根结底,干警们所做出的每一分努力,都是为了一个直白的心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是司法人最朴素的心愿,他们也为此付出了自己的最大努力。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人的心愿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水平。为了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水平,我们还采取一系列举措,比如说进行庭审和文书评查、举办专家法官会议、进行类案裁判方法总结、进行课题研究、举办研讨会、加强青年法官队伍建设等。”余剑说。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