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建筑设计师凌晨醉酒接连咬伤民警、辅警,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90后女建筑设计师凌晨醉酒闹事,还连续袭击3名欲带其上警车的民警、辅警。近日,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黄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穆某袭警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据悉,该案是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并正式将袭警罪作为单独罪名予以明确后,黄浦区法院审理的首起袭警罪案件。

醉酒闹事还咬伤民警

今年3月14日凌晨,穆某喝醉酒后在住处闹事,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瑞金二路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及一名辅警接警后,欲将正在闹事的穆某带上警车。期间,穆某拒不配合,挣扎反抗,将一名民警的右小腿咬伤,另一名民警在控制穆某时左手中指受伤。

之后,穆某被带至派出所调解室内,其两脚蹬地移动逃离调解室,双手挣脱了约束胶带,值班辅警见状,再次对其进行约束时,她又将一名辅警左手食指咬伤。

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3月14日,穆某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刑事拘留。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一名民警被咬伤致右小腿皮肤破损;另一名民警左手甲床出血;一辅警被咬伤致左手皮肤破损,三人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已构成袭警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穆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穆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对被告人穆某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被告人穆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等均无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能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穆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系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穆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姚沁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