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COCO奶茶、销售假飞天茅台……上海市场监管公布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冒用COCO奶茶、销售假飞天茅台……今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铁拳”行动开展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围绕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日常检查、飞行(随机)检查、抽查抽检、体系检查、专项整治等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办“铁拳”行动各类案件2387件。

奶茶店侵犯“COCO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4月,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对21家奶茶店共19家经营主体侵犯“COCO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出没收、销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罚款共计106.47余万元的行政处罚,形成系列案件。

2021年初,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外卖平台上买到了假冒“COCO都可”的奶茶产品。经初步调查,在外卖平台上销售所称假冒奶茶的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其通过在店招上和奶茶杯上突出使用“COCO”字样的方式,涉嫌侵犯了 “COCO”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执法人员顺藤摸瓜,通过商标权利人及电商平台排摸,发现全市有21家奶茶店共19家经营主体存在类似行为。经查,该19家经营主体主要通过加盟形式获得“CoCo&Lucky”商标使用权(注册证号第40418936号),但在实际使用中并未规范使用该商标,却通过店招突出使用“COCO”字样、使用含有“COCO”字样的奶茶杯、吸管等方式,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与 “COCO都可”商标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

行动中共查获涉案侵权奶茶杯9万余个、封口膜79卷、吸管5万余支、手提袋6万余个。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销售假冒“飞天茅台”

2021年1月27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朱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96000元整。

2020年1月7日,消费者戴某至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其购买的十箱茅台酒涉嫌假冒,经茅台酒厂鉴定上述十箱茅台酒非茅台酒厂生产。该局立即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对销售者朱某开展调查,因销售金额已超5万元,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并启动行刑衔接移送公安处理。经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朱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茅台酒主观故意性不足,不构成刑事犯罪,故移回该局作行政处罚。该局随即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明,朱某于2017年从手下一名工人处购买了30余箱飞天茅台酒,当事人用现金支付了货款,没有发票、收据等凭证。自购买后用于招待客户,2019年12月经当事人的朋友介绍,将剩余的10箱飞天茅台酒销售给了戴某,销售价格为1600元/瓶,销售总额为96000元。戴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支付了96000元货款。经商标权利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10箱飞天茅台酒非商标权利人生产,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销售上述10箱飞天茅台酒的违法经营额为96000元。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除了上述两起案件外,此次披露的典型案例还包括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上海佳佳健商贸有限公司用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上海明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以及上海雍禾爱慕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发布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医疗广告案。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