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陆某某用剧毒氰化物毒杀犬只后对外销售,用于食用。2021年5月24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被告人陆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0年12月29日,被告人陆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本市某小区门前,以人民币780元的价格将二条被毒死的犬只出售给刘某某、黎某某食用。
同日,被告人陆某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民警另从其租赁的冷库中查获一条待售的死亡犬只。经检验,上述犬只中均检出氰化物成分。
2021年4月2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陆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实践中,围绕制售毒狗肉已延伸出饵料制作、毒杀、仓储、销售等多个环节,检察机关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大打击力度,斩断这条黑色产业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检察官说法:氰化物是国家严格管控的剧毒物质,微量即可致人畜死亡。不法分子往往会在诱饵内混入氰化物,犬只食用后几秒内便会毙命。氰化物不仅会通过血液传递,还会通过渗透作用部分溶解到体液和油脂类物质里,同时这些被毒杀的犬只多为流浪狗,本身可能含有大量寄生虫或病毒,食用上述毒狗肉存在较大健康风险。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马燕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