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在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多的情况下,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全市公安交警持续严查严处酒驾行为,据统计,2月8日查处酒驾37起,其中,酒后驾驶22起,醉酒驾驶15起。

2021年2月8日19时35分,金山公安民警在朱山路进山南路北约157米处设卡整治时,对牌号为沪CXXXXX小型车辆驾驶人范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02mg/100ml ,为醉酒驾驶。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并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酒精含量。
2021年2月8日21时25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泰和路同济路路口设卡整治,查获驾驶人黄某某驾驶牌号为苏FXXXXX小型轿车,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99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并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酒精含量。


2021年2月8日22时07分,浦东公安民警在通济路进沪南公路北约100米处,查获违法驾驶人石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XXXXX小型轿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72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021年2月8日22时33分,长宁公安民警在延安西路进虹井路东约100米处,查获违法驾驶人詹某某驾驶牌号为沪KXXXXX小型越野客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48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021年2月7日20时15分,青浦公安民警在S26沪常高速重固入口设卡整治,查获违法驾驶人顾某某驶牌号为苏NXXXXX小型轿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76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