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在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多的情况下,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全市公安交警持续严查严处酒驾行为,据统计,2月份以来,已查处酒驾441起,其中,酒后驾驶283起,醉酒驾驶158起。
2月7日00时25分许,静安公安民警在中山北路沪太路口附近整治时,发现沪KXXXXX小客车的驾驶人阎某某涉嫌酒驾,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2月8日00时53分,闵行公安民警在沪松公路佳宝路西约200米,发现沪AGXXXXX小型轿车的驾驶人薛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10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