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红白喜事,还是同学聚会、公司聚餐,都免不了要小酌几杯,这不,春节临近,相信不少人已经和亲友们相约:这个年,一定要“不醉不归”!不过,举杯之前,你知道“醉”后容易引发哪些“罪”吗?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过不少因饮酒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案情可谓五花八门,有酒后醉驾的,有酒后打人的,有酒后砸店的,竟然还有酒后把车开进派出所“自投罗网”的……可以说是“一不小心就入刑”!
醉酒司机想找醉酒朋友
“我是来……找我的朋友的……他喝醉了……”2019年8月15日凌晨,左某独自沿浦东新区草高支路驾车,一路开到高桥派出所,想要民警帮他找到一位醉酒的朋友,“他把手机落在我这里,我想找到他,把手机还给他。”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找“酒友”心切的左某,自己浑身上下也散发着浓浓的酒味。随后赶来的交警将他带至医院抽血备检,经鉴定,左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1mg/ml,属于醉酒。原来,几个小时前,左某刚刚和同事聚餐,席间喝了一瓶黄酒,之后在KTV又喝了不少啤酒。散场后,其中的一位朋友不仅喝“断片了”,临走时还忘了带上手机,左某于是特地开车来到派出所“求助”。
最终,上海浦东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左某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配图,图文无关
醉驾、打人、砸店……
上海浦东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案件主审法官张奕表示,司法实践中,像左某这样酒驾后“自投罗网”的案情确实离奇,不过因喝酒而“花式入刑”的案例却并不少见。
更常见的情形是,一些自诩为“老司机”的驾驶人心存侥幸,认为“只喝两口不碍事”,照常开车上路。2019年10月6日晚,喝了几口啤酒的黄某自认为喝得不多,于是驾车送朋友回家,途中遭遇停车检查,趁民警正在查处另一车辆的间隙,他迅速发动车子离开现场。到达朋友所住的小区后,黄某以为就此“逃过一劫”,不料警车也紧随而至。尽管他的血液酒精含量“只”超出醉驾标准0.1mg/ml,依然要被追究刑责。最终,他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