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上海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

为切实做好本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12月起,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今天上午10时,交通执法人员在杭申线省际检查站码头对滨海县振航运输有限公司的苏盐城货096789船舶开展检查。

据了解,该船装载黄沙从上海往浙江。随即执法人员对船舶各类证书进行检查,对船用柴油开展快速检测。另仔细检查发现,该船舶上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数量为2个,但依据该船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书上显示数量应为3个,总容积应为0.2立方米。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最高将面临二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船舶临时停航。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船舶的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力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秋艳 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