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上自家空调外机“扔斧头”,因危害公共安全被批捕

一名男子为发泄情绪,竟站在一栋居民楼9楼空调外机上,朝下面大喊大叫,还往楼下扔塑料花瓶和一把木柄斧子。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批准逮捕。

今年4月下旬,静安区某派出所民警接到卢小某电话报警,称自己的父亲卢某某正站在窗户外的空调外机上,大叫着要跳楼,还让楼下的人打110报警,卢小某试着拉他进来,却怎么都拉不动,无奈之下只能打电话报警。

随后,民警和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将卢某某安全地从空调外机上拉回了房间。

经调查,因卢某某在外背了诸多债务,不断有人上门讨债,卢某某的家人不堪其扰,决定不再让其外出。案发当天,卢某某因为想要出门却遭到了家人的阻拦,一气之下爬上了自家9楼的空调外机,为发泄情绪,并开始“任性”地往楼下扔东西,其中就有那把从天而降的斧头。

据目击证人讲述,当天卢某某往楼下扔的斧头砸到了宝马车,车子的引擎盖当场被砸出了一个洞。

到案后,卢某某供认自己从9楼扔下一包纸质材料、一个塑料花瓶、一把木柄斧子。

经核实,卢某某高空抛物的行为造成楼下停放的宝马车引擎盖被砸穿,另一辆奔驰车后挡风玻璃被砸碎,经鉴定,上述车损价值约为人民币两万元。

本案案发地是附近居民进出的必经通道,人流量较大,卢某某高空抛物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车损已是不争的事实。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批准逮捕。

▲配图,图文无关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因为高空抛物酿成惨剧的新闻屡见不鲜,但总有人不顾他人安危任性而为,检察官在此提醒,高空抛物已入刑,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 徐梦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