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因停车问题打伤人,他的儿子身患白血病正在治疗中,需要亲属签字。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犯罪嫌疑人回归家庭,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8月3日开展逮捕听证。
2020年7月8日22时20分许,被不起诉人吴某在本市奉贤区南桥镇贝港北区,因停车事宜与被害人王某发生言语争执和肢体冲突,后殴打被害人王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王某因外伤致左后踝骨折累及踝关节面构成轻伤。案发后,吴某明知对方报警仍等在原地,主动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0年8月3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逮捕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2020年8月4日,吴某家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66228元,并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谅解。同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作出相对不捕决定,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经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于2020年9月9日依法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7月28日,奉贤公安分局以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本案移送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儿子白血病正在治疗中,需要亲属签字,为化解社会矛盾,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0年8月3日上午开展逮捕听证。
听证员、辩护律师分别从法、情、理不同角度对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开展释法说理,协调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促成双方在听证会上达成和解意向,当天下午由吴某赔偿被害人各类损失共计26万余元。
鉴于吴某家属将家里唯一一套住房抵押贷款用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吴某儿子身患重疾,家庭出现特殊困难,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关爱孩子守护希望”爱心募捐活动,共为吴某的儿子筹集善款18240元。同时,通过对吴某相对不起诉,使得吴某保住了公交车司机的工作,保住了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吕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