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的母亲长期失眠,女儿从国外特地寄来了“安眠药”给母亲缓解症状。不曾想这几盒安眠药却被当做毒品被海关查获,到底真相是什么呢?
张某某(84岁)女儿在国外通过EMS国际快递的方式将28粒白色圆形药品邮寄至本市,收件人系张某某。上述药品在入关时被海关查获并移交公安机关。经称量检测,上述药品重2.64克,检出唑吡坦成分(我国认定为毒品成分)。公安机关遂以张某某涉嫌走私毒品罪立案侦查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配图,图文无关
承办检察官收到案件后,仔细核查在案证据并对相关言辞证据重新复核,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张某某长期受到失眠等症状的困扰,其长期旅居国外的女儿为缓解张某某症状,在当地(该国不认定唑吡坦为毒品)购买了28粒安眠药邮寄至本市。张某某事先知晓并同意女儿寄药,但并未有证据证明张某某知晓该安眠药内含有我国禁止的毒品成分。据此承办检察官认为认定张某某构成走私毒品罪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认为:虽然张某某最后没有被起诉判处刑罚,但从客观危害性上来说,毕竟造成了我国禁止的涉毒物品流入境内的后果,还是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本案亦反映出,部分老年人的子女或亲朋旅居国外,为了孝心会在当地购买药品或者食品带(寄)回国内。孝心固然值得称赞,但需要提醒的是,在境外购买药品和食品之前,一定要事先通过官方渠道咨询确定,所购药品或食品在我国境内是否可以合法销售或流通,以免在入关时被查处,使“好心”变成了“坏事”。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