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在给孩子办理入学的时候,突然显示自己的积分少了100分。通过查询,警方告诉他,因为他的名下有一条赵某的犯罪记录。沈某更是一头雾水:赵某犯了罪,怎么会记录到他的名下?时间紧迫,宝山区检察院积极协调,才让沈某的孩子顺利上学了。
今年的6月28日,在宝山区检察院控申窗口,杨文明检察官接待了一对江苏常州来访的夫妻沈某和刘某。沈某反映,今年6月23日,他女儿要上小学,在查询工作积分时发现,他的积分被扣了100分,理由是他于2006年因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判处刑罚。但沈某说他从没有犯罪前科,他名下的犯罪记录登记的是一赵姓男子的记录。
第二天一早,杨文明检察官至公安机关档案室调取赵某寻衅滋事案的案卷、判决书等材料,查阅赵某的身份信息及户籍资料,发现赵某和沈某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两人身份证号码仅最后三位数不同。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法院的判决书上列明的被告人均为赵某,户籍地址与赵某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致,两份法律文书上均未标明赵某的身份证号码。杨文明又联系公安机关法制支队民警,经查询,赵某身份证号码名下没有前科记录,而沈某身份证号码下有一条前科记录,是属于赵某的。沈某反映情况属实。
6月30日,杨文明联系法制支队纠错办公室民警,将沈某反映的问题和宝山区检察院调查发现的情况作了反映,民警与承办案件的派出所联系,对沈某进行指纹比对,排除嫌疑后,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对该错误进行纠正。
7月2日,沈某的妻子刘某致电检察院,请求加快处理问题,因为孩子入学网上报名截止日期是2020年7月4日24时。
杨文明再次联系法制支队民警进行沟通,并建议先通过办案的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文书给沈某居住地公安机关,先解决孩子上学问题。
民警采纳了建议,联系派出所,由派出所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交由沈某转交其居住地派出所。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准备好给当地公安机关的公函。7月4日一早,沈某赶至宝山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将这一份公函交到沈某手中。
7月7日上午,得知孩子已经报名成功,沈某的100积分也已返还,检察官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而公安机关方面,经指纹比对,已经联系上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进行纠正,并向公安部反映纠正公安部数据库相关内容。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金玮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