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出台普通高校学生医保制度实施意见,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补助资金每生每年度60元

市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市医保局3部门制定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其普通门急诊继续实行“财政定额拨款、学校管理、专款专用、超支分担”的方式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补助资金的标准,每生每年度60元。

实施意见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

实施意见规定,各院校按照每生每年度2元的标准筹集资金后,交市红十字会,设立大学生大病医疗帮困资金,建立大学生大病医疗帮困互助机制,以解决患大病大学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困难。大学生大病医疗帮困资金由各院校在自筹资金中安排,其筹集、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医保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另行制定。

实施意见要求各院校要继续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鼓励大学生自愿参加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各院校要继续做好大学生医疗帮困互助工作,将医疗帮困纳入院校帮困助学的补助范围,对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帮助。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谢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