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警车,他跳车就跑……-本市继续对酒驾醉驾等开展集中整治

记者 荣思嘉

晨报讯 国庆期间,本市公安部门继续对酒驾醉驾等易致祸交通违法开展集中整治。据统计,10月1日、2日两天,全市共查获酒驾112起,其中,饮酒后驾车76起,醉酒驾车36起。另外,今年1月至9月,全市共查处酒驾12188起,其中,饮酒后驾车7981起,同比下降18.5%,醉酒驾车4207起,同比下降4%。

8天长假期间聚会、出游等活动少不了,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清醒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莫拿生命开玩笑。

10月1日18时30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大同路设卡检查时,一辆号牌为粤D5XXXX的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此,见到警车后突然停下,从车上跳下一个人,往车后撒腿就跑,民警见状后立刻追了上去,并成功抓获嫌疑人方某某。被抓获的方某某坚称自己没有开车,是表弟板某某开的车,民警随即来到车旁,让方某某当面对质板某某,结果,板某某直接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据了解,当时这辆车上共5人,都已喝多了,后座3名乘客也指认是板某某开的车。经检测,板某某呼气酒精测试为101mg/100ml,方某某的呼气酒精测试为98mg/100ml。随后,民警将方某某和板某某一同带至奉贤区中心医院进行血液检测,并移交至事故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根据初步审理结果显示,方某某曾经在老家开摩托车被警察抓获过,所以,他说当时自己坐在副驾驶座位,在迷糊的情况下看到警察就下意识的跑了。

报告显示,板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1日23时31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塔源路月川路北侧100米处,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深色小客车逆向行驶,行车轨迹可疑,遂尾随该车,将其在云林路月川路北侧截停,驾驶人廖某某驾驶号牌为川MKXXXX轿车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为2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1日23时35分,杨浦公安民警在翔殷路进国定东路以西约150米处设卡检查时,发现刘某某驾驶号牌为鲁QGXXXX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5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民警随即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上海公安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要付出沉重代价: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至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荣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