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挪用校方公款30余万,潜逃25年终被抓捕

25年前,身为某高校出纳的徐某,擅自挪用校方资金30余万元炒股,没想到都亏在股市里,为了逃避校方的追责,他一直东躲西藏,靠做苦力和捡废旧为生。

近日,徐某在地铁站附近被民警抓获,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20年5月6日上午8时,上海地铁6号线浦电路站外,一名中年男子在民警短短几秒的例行盘查过程中闪烁逃避。眼见拖延不成,他出示了一张捡来的假身份证,企图蒙混过关。

“这不是你的身份证,你的真实姓名?”民警早就对形迹可疑的他产生了警觉,一眼识别出身份证照片并非其本人。

这张身份证是我捡来的,不知道谁的。”

未等民警在查证机上核实那张身份证信息,该男子就承认了。那一刻的他,神色反而不慌张了。

民警在查证机上输入男子报出的真实信息后,显示屏上赫然显示“全国在逃人员”几个红字,原来该男子姓徐,1995年7月因挪用公款,畏罪潜逃、逍遥法外至今,2000年11月1日被上网追逃。民警当场将其控制。

经查,1993年起,作为上海某高校的财务出纳,徐某某负责使用校方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1994年1月4日,热衷炒股的徐某某擅自将校方在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购买金融产品到期的资金人民币30余万元转入其私人证券账户中,妄想用公家的钱在股市里为自己赚点“家当”。此后,当校方查问资金情况时,徐某某谎称该笔资金仍用于为校方购买金融产品,为掩人耳目还将上期金融产品收益4千余元返还校方。然而,“事与愿违”,徐某某在股市里亏了血本,30万余元全部搭了进去,这个大窟窿没法补上了。1995年7月,徐春明被校方察觉怀疑后畏罪潜逃。

出逃时,徐某某三十出头,还未成家,断绝了与家人、亲戚、朋友的一切联系,如一粒微尘,在人海中销声匿迹,警方一直未能获得其行踪的有效信息,只有出入境记录显示其未曾申办护照,并未出境。

事实上,这25年间,“人间蒸发”的徐某某别说出境了,连出市都未曾有过。“大隐隐于市”,据徐某某交代,因为是本地人,25年来从未想过离开上海,一直在近郊东躲西藏,靠做苦力工及捡废旧为生,偶尔领取一些慈善组织发放的救济物,偶尔冒用过几次那张捡来的假身份证。因怕暴露真实身份,他很少与周围的人接触交往,几乎从不与人争吵。为躲避警察追捕,他从未使用过手机等通信工具,所以连双亲均已去世都不知晓。知道地铁里有警察例行检查,他也从未进过地铁站,搭乘地铁。他游离在城市边缘,几乎“与世隔绝”。

而被抓获的那一天,他也只是在浦电路地铁站站外寄存点寄放物品后,去附近捡拾废品。

“一走了之,不能一了百了。”徐某某表示,这暗无天日的25年,每一天、每一刻自己都提心吊胆,寝食难安,艰苦难熬。所以,那天在被民警揭穿“假面”时,途穷日暮的徐某某没有挣扎,他疲惫的内心堡垒在那一刻坍塌。“现在落网,心里反而觉得太平了。”徐某某落下了悔恨的泪。

近日,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 25年的逃亡也并不能逃避法律的严惩,相反将会付出更加严重的代价。恢恢法网,亦如高悬头顶的利剑,一切犯罪都终将受到严惩,任何妄图逃避法律惩罚的图谋都不会得逞。在此,也以此案警示他人莫要以身试法,奉劝在逃人员接受现实,主动投案。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