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导师陈兴良

记者:以往实践中,是否存在刑法与民法不协调的情形?
记者:民法典没有规定的内容,刑法是否不会将其纳入犯罪圈?
影响对侵财犯罪的认定
应当参考民法典规定及理论
记者:在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中,如何将其与合同欺诈相区分?
记者:处理刑民交叉案件应关注民法典中哪些规定?
不能一概而论
那么,刑法学者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博士在2015年出版的一部著作,书名就是《刑法的扩张》。喻海松提出:“刑法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在现代社会,刑法的扩张已是必然。20世纪以来,刑法发展的基本趋势是扩张(犯罪化),只有在例外情形下是萎缩(非犯罪化)。”喻海松还引用了德国学者的一句话:“扩张是当今刑事政策居于支配性的趋势。”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付立庆新近出版的著作,书名是《积极主义刑法观及其展开》。积极主义的刑法观,基本内容是刑法立法的活性化和刑法司法的主动化等。从我国新近刑法立法的走向来看,确实具有一定程度的扩张,主要表现为适度的犯罪化。就此而言,犯罪圈正在逐渐扩大,刑事制裁的前置化等,都表现得十分明显。值得注意的是,喻海松和付立庆都倾向于刑法的扩张立场,但在其论著中都论及这与刑法的谦抑性并不矛盾。例如,付立庆认为,刑法积极主义刑法观并不违反刑法谦抑原则。刑法谦抑精神尽管是总的原则,但是它并不排斥适当条件下的、适度的、理性的犯罪化。
记者: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记者:那么,您也认为目前应当限缩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