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出,通过专项检查,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更加严厉的治理手段,全面清理互联网电子烟售卖,全面强化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或品牌名称包含“电子烟、电子雾化器”,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企业(以下简称“电子烟相关企业”)超过1.3万家。
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省的电子烟相关企业数量最多,超过7300家,约占全国相关企业总量的54%。江苏省和浙江省位居第二三位,相关企业数量均在1000家左右。另据不完全统计,据天眼查,我国有超过5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先后获得过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电子烟相关企业中有268家曾遭到过行政处罚,33家有严重违法行为。2019年,电子烟相关企业被执行人信息数量达705次,属历年最高。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截至7月15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共有超过180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已经注销或吊销。其中,在2019年3月15日之后注销或吊销的企业有809家,约占“死亡”企业总数的44%。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刘奇涛
